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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國團今天表示,今年8月23日南部發生水災,救國團除了第一時間到場協助外,並於27日緊急向黨產會申請動用80萬元的急難扶助金,但黨產會遲至9月5日才函准動支,等於十天後才同意。黨產會有無延宕救國團發放急難扶助金,可受公評。救國團更批評,政府力打假新聞,但黨產會卻以政治與造謠處理此事,如果這不是違憲,什麼才是違憲?

救國團指出,協助南部水災過程中,向黨產會申請動支,卻在審查過程中被不斷要求提供各種資料補件說明,甚至在開庭時公開表示「只是審查幾天而已」、「災民也博客來網路書店不差這一點救助金」,甚至還有黨產委員向特定媒體表示,救國團應該提出「更血淋淋的案例」,無論對於救國團或受苦的災民,毫無絲毫同情憐憫之心。

救國團表示,在黨產條例設計下,黨產會對於救國團任何活動進行事前審查是事實,但823南部大水救災時,黨產會於災難後延宕10日才核准同意,如何緊急救災?人命可以等十天嗎?災難救助能夠等10天嗎?日前行政院政委唐鳳才呼籲,比起防止假新聞,「政府自己不要造謠」更重要,黨產會有沒有延宕救國團發放急難扶助金,慰助災民的愛心可受公評。

救國團也指出,自黨產會違法作成認定救國團為附隨組織的處分後,救國團的每項公益活動,都須黨產會同意後才能辦理,甚至連邀請國內外法律學者辦理公開活動,都因黨產會有不同意見,以分次方式刻意拖延,以致無法如期舉辦。更離譜的是,以大專學生為對象的暑期青年菁英活動領袖營活動也因縣市「政治立場」,決定從嚴或從寬審查。

救國團表示,表面上救國團僅財產權受限制,但黨產會在未經法官保留的正當法律程序下,不分團體性質、內容與規模,即以行政處分侵害人民的財產權,結社自由,導致救國團實際上已喪失結社自由的自主權。
黨產會今年9月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,要求凍結救國團名下56.1億財產。報系資料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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